芜湖市交通运输局召开2025年全市船员服务(培训)机构业务工作会议

阅读次数: 编辑:李凯来源:芜湖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5-02-20 16:47 字体: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修订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范船员服务业管理工作,保障船员合法权益,提升船员服务质量,2025年2月20日,芜湖市交通运输局在市港航(地方海事)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召开2025年全市船员服务(培训)机构业务工作会。省地方海事局皖江船员管理中心、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港航(地方海事)管理服务中心以及芜湖海事职业技术学校、全市船员服务机构等单位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以及部海事局和省海事中心有关船员管理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对新修订的《实施办法》进行解读宣贯相关船员服务管理法律法规。

会议要求,各单位要加强对《实施办法》及相关船员管理条规的学习。培训机构要认真对照《实施办法》,准确把握内容,安排专人负责,摸清未参加初考的学员名单和底数,建立相关工作台账,要通过“点对点”的方式告知学员培训证明有效期并做好记录船员服务机构应当遵守国家船员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的有关规定,履行诚实守信义务,不得提供虚假信息,不得损害船员的合法权益,严禁超出服务项目提供船员服务和虚假信息等手段代理船员申请船员培训、考试、申领证书等有关业务,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船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市港航中心和执法支队一是要建立信息通报和执法联动机制,实现监管数据共享、线索互通,形成“监管—执法—整改”闭环链条二是要加大船员管理法规宣传,各船员(培训)服务机构要主动承担普法责任,提高船员的防范意识,加强船员自我保护三是针对投诉集中、问题突出的服务机构要开展联合调查,建立“黑名单”制度,对查实问题的服务机构公开曝光。要加强与属地政府市场监管、人社部门协作,净化行业发展环境,维护船员劳务市场有序健康发展,为芜湖水运高质量发展提供高素质船员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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