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行为通知书公告

阅读次数: 编辑:李凯来源:芜湖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5-02-20 11:36 字体:

南陵鑫广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因通过其它方式均无法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违法行为通知书》号:皖芜交违通〔20242300186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违法行为通知书内容如下: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涉嫌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行为,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公路、公路桥梁或者公路隧道行驶;超过汽车渡船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使用汽车渡船的规定,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二)项: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的规定,本机关拟作出罚款伍仟元整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如对该处罚意见有异议,可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本机关将依法予以核实。

交通行政执法机构联系地址:芜湖市弋江区国道205芜湖南超限检测站

邮编241000

联系人:丁永生

联系电话:0553-8361077

上述文书已张贴在我局交通运输执法支队治超执法大队)的办公地址(芜湖市弋江区国道205芜湖南超限检测站)门口公告栏现在我局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上同时发布上述公告信息。

 

 

附件:《违法行为通知书》(南陵鑫广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皖芜交违通〔2024〕2300186号).pdf

 

 

芜湖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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