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经营申请事项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运输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规定,现将我市道路客运经营申请受理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后结束。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邮寄或传真至我中心客运服务科。意见或建议请署名并附相关证据或联系方式(单位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请签名)。联系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清风路与瑞祥路交叉路口往西南150米城东停车楼7楼芜湖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客运服务科,邮编:241000,联系电话:0553-3122282。
芜湖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二〇二五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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