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50沪渝高速、G5011芜合高速扩建工程WX03标段清水河大桥拆除施工作业的航行通告
各有关单位、船舶:
G50沪渝高速、G5011芜合高速改扩建工程WX03标段清水河大桥将进行拆除施工作业,为保障施工作业顺利进行和船舶通航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工时间:2024年11月16日至2024年12月30日每日07:00—15:00时。
二、施工水域:芜申运河清水河大桥轴线上游2.5Km(芜申运河与青弋江交叉河口)至下游1.1Km(张镇服务区水域)左右岸连线范围内水域。
三、施工单位: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四、施工内容:桥梁拆除施工。
五、作业船舶:众威航工158。
六、维护船舶:合肥港趸001、合肥工程16。
七、注意事项:
(一)施工单位及船舶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在施工作业水域设置助航标志及警示标志,显示号灯号型,指派专人负责现场警戒,并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二)桥梁拆除施工作业期间,施工作业水域将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1、2024年11月16日至2024年12月30日07:00—15:00时,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禁止船舶通行。
2、2024年11月16日至2024年12月30日,逢日历日单数15:00至次日07:00时,允许船舶从芜申运河驶入长江;逢日历日双数15:00至次日07:00时,允许船舶从长江驶入芜申运河。
(三)临时交通管制期间设立三处临时停泊区,上游临时停泊区:荆山临时停泊点、芜申运河与青弋江交汇水域;下游临时停泊区:张镇服务区。临时停靠船舶应服从属水上交通运输执法部门的指挥,在指定地点按秩序停靠,不得占用主航道。
(四)作业水域上下游分别设置了维护船舶,请过往船舶加强瞭望、谨慎驾驶,听从维护船舶指挥,在非作业期间有序通过施工水域,禁止在施工水域追越或齐头并进;并加强VHF65频道值守。
(五)如遇大风、大雾、能见度不良等恶劣天气情况,禁止施工作业。
(六)施工作业单位和船舶应做好水域污染防治工作,不得污染水域环境;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除碍航物。
(七)施工作业期间,如遇施工方案调整或其它影响船舶通航安全情况时,应及时向属地水上交通执法部门报告,并注意收听交通执法部门发布的相关安全信息,确保施工作业和船舶通航安全。
(八)施工结束后,不再另行通告。
芜申运河水上应急救助中心救助电话:0553-4812395;
芜湖市交通执法支队第六执法大队:0553-3857822;
芜湖市交通执法支队第二执法大队:0553-7872796。
芜湖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