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芜湖港集装箱口岸发展奖补政策》各指标完成情况及绩效评价审计第三方服务项目中标公示

阅读次数: 编辑:李凯来源:芜湖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4-10-17 10:28 字体:

一、项目名称

2023年芜湖港集装箱口岸发展奖补政策》各指标完成情况及绩效评价审计第三方服务项目

二、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安徽益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中标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湖路17号皖跃智谷1号楼3楼

中标金额:¥9280.00

三、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2023年芜湖港集装箱口岸发展奖补政策》各指标完成情况及绩效评价审计第三方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对2023年度安徽港口集团芜湖有限公司集装箱吞吐量、集装箱重箱比、港口外贸直航、水运基础建设投资量进行审计清算,并对2022年补助资金绩效进行审计。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完成并出具报告。

服务标准:合格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2.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益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3.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前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芜湖市交通运输局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政通路66号市政务文化中心C433,联系电话:0553-3110327。

4.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政通路66号市政务文化中心C433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晟中    0553-311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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