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交通运输行业治本攻坚安全管理提升服务询价公告(第三次)

阅读次数: 编辑:李凯来源:芜湖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4-03-14 11:37 字体: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芜湖市交通运输行业治本攻坚安全管理提升服务

2、采购人:芜湖市交通运输局

3、预算金额:100000

4、最高限价:100000

5、标段(包别)划分:无

二、采购内容及相关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通过购买服务方式采购第三方安全评价机构全年开展2次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调查,每次对两客一危、危险品码头、重点道路运输(信用评价等次低)、工程建设等领域不少于60家企业(项目)进行安全检查。针对企业存在的主要安全隐患和本质安全问题,为各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隐患整改措施和治本攻坚方案提供意见建议。分析评估辖区企业存在的主要安全生产风险,为我局开展的行业治本攻坚安全管理提升行动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结合两类人员教育培训,对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知识集中宣讲。

(二)服务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三)服务内容

12024年度一、三两个季度,按季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业检查,形成意见建议和评估报告;

2、配合开展两类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四)服务期:2024年一、三两个季度,共计两次,具体开展实践以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  

(五)职责范围和要求

1、建立项目专家组。针对本项目建立项目专家组,项目组由8名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技术专家组成,其中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4人,技术支持人员2人。

2、开展督查检查工作。项目专家组每季度派出1个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至少3人,其中至少2人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对辖区内招标服务的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企业营业资格情况、企业落实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情况、企业车辆技术管理、驾驶员管理、运输管理、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开展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等内容。检查方式如下:访谈、现场观察、内业资料查看等。

3、开展指导和培训。工作小组在进行检查的过程中,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及隐患,应对企业提出指导性整改建议措施,为企业提供必要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方面的培训教育,帮助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4、评价结果的运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和统计分析,分析辖区企业存在的普遍性和趋势性问题,剖析各领域主要安全生产风险和隐患存在的根源,从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工程、安全素质四个方面提出治本攻坚意见建议,为主管机关提升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六)安全总结报告编制

每次对检查的所有企业进行汇总,编制总结报告,总结报告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反应出来,报采购人。

(七)成交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确保本方案规定的人员配置,不得随意变更和缩减,如有变化应及征得招标人同意。

2、在进行安全检查服务工作时,应严格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不得泄漏相关企业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3、严格按规定深入企业一线开展专家检查服务,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应逐一向企业交底,并提出合理并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或建议,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向企业主管部门报告。

4、要切实履行职责,安全检查不得走过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5、严格执行各级关于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规定,主动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6、不得借服务为名,向被服务企业收取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利诱贿赂安全监管人员。

(八)有关说明:

1、本次招标的政府采购服务,投标报价包括全部服务、辅助工具、人力、车辆、工本、劳保、各种税费、专利技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所有费用。

2、投标人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中标后非采购人原因放弃中标资格的,取消其三年内在芜湖市交通运输局投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示,并列入芜湖市企业诚信黑名单(本条为实质性条款)

4、在合同履行阶段,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是否存在违法转包、分包等行为进行不定期检查。在检查过程中,若发现中标人存在违法转包、分包情况,将取消其三年内在芜湖市交通运输局投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并列入芜湖市企业诚信黑名单,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其他涉及本项目但招标文件未提及的内容在合同签订时加以补充说明。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披露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 10 分的;

2)最近一次被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披露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10 分(含 10 分)至 15 分的,开标日距披露日期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披露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15 分(含 15 分)至 20 分的,开标日距披露日期超过12 个月;

4)最近一次被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披露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20 分(含 20 分)及以上的,开标日距披露日期超过24 个月。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有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机构资质

四、报名及要求

报名材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及法定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机构资质、信用记录,单位情况综合简介,项目专家组成员职称或从业资格证书资料。

有意向的投标机构,请于202432211∶00前将相关资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1109822035@qq.com。报名材料合格后发送报价单文件(未报名不得参加投标)。

五、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须包括报价单、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法定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开标时间截止前密封提交。

六、询价时间和地点 

询价时间:2024325日下午15:00

询价地点:市政府政务中心C424

联系电话:程先生 311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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