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港总体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说明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文本为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文本内容为现阶段环评成果,下一阶段,将在听取团体单位、专家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
二、芜湖港总体规划概况
芜湖港是全国内河主要港口,一类水运开放口岸。是辐射长江中上游地区重要的航运枢纽,是引领安徽港口深度参与长三角世界级港口群建设的龙头核心,是皖江城市带产业发展、安徽自贸区(芜湖片区)建设、芜湖打造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的平台基础。芜湖港主要功能定位为江海联运枢纽,全省外贸集装箱主枢纽港,皖江航运中心。重点开展集装箱、煤炭、LNG、滚装汽车、建材等货种运输。
芜湖港规划范围为芜湖市所辖长江干流岸线和裕溪河、芜申运河、西河、漳河、青弋江等支流岸线。其中长江岸线232.9km;长江支流合裕线芜湖段44.2km,芜申运河芜湖段31.2km,兆河~西河航道芜湖段31.7km,青弋江航道63km,漳河航道自南陵至澛港,全长约5km。
本轮芜湖港规划港口岸线总长68090m,其中其利用岸线20001m,规划岸线48089m。
芜湖港长江干流7个港区,分别为长江左岸的高沟港区、白茆港区、裕溪口港区和长江右岸的荻港港区、三山港区、滨江港区、朱家桥港区。长江支流部分5个港区,分别无为支流港区、繁昌支流港区、南陵港区、湾沚港区、清水港区。预测芜湖港2030年、2035年年货物吞吐量分别为25000万吨和200万TEU、26000万吨和300万TEU,滚装汽车吞吐量分别为60万辆、100万辆,旅客吞吐量分别为60万人次、100万人次。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受规划实施影响的相关单位、团体及规划港区附近的公民。
征求意见的范围:征求与本规划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规划实施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主要征询事项:
⑴ 对规划港区、作业区所在区域的生态、水、空气、噪声、固废等环境质量的看法,存在哪些主要环境问题;
⑵ 规划实施可能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以及环境影响;
⑶ 规划实施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环保管理意见或建议;
⑷ 其他一些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⑴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稿见本网页附件1;
⑵ 公众参与调查问卷:公众意见表见本网页附件2。
五、规划实施单位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芜湖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北京西路2号
联系人:金涛 联系电话:17354254260
六、规划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单位: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吴工 027-87317508
E-mail: JEYHBS@163.com ,JEYHBS@sina.com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555号
邮 编:430071 传 真:027-87811626
七、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及时间
⑴ 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公示单位发表关于本规划实施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⑵ 反馈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规划实施单位:芜湖市交通运输局
规划环评单位: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