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使用人确认公示(2023年第2期)
为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和《芜湖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过渡方案》等相关规定,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按照实际出资和自主经营的原则,对全市非公司化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使用人进行重新注册登记确认。经实际使用人申请、注册服务公司同意,拟确定下列32名人员为相关车辆经营权使用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3年3月6日到3月12日。
相关车辆及经营权权益人对拟确认的使用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城市客运(轨道运营)服务所反映,联系人:王君 联系电话:3122386。 逾期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将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经营权使用人注册登记。
特此公示
芜湖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3月6日
附:巡游出租车经营权使用人变更信息表(2023年第2期).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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