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芜湖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J202401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4-08-30 08:34信息来源: 芜湖市交通运输局阅读次数:编辑:李凯 字体:【  

办复类别:A

市九三学社: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更好发挥长江(芜湖)航运要素大市场作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交通运输厅等有关单位的关心指导下,在芜湖海事局、皖江船检局等单位通力合作下,市交通运输局坚决从破解航运企业、从业人员办理航运政务事项程序繁、材料多、时间长等难题入手,推进审批协同创新、赋能航运产业发展,探索打造了长江航运综合服务新模式。

一、锚定目标真抓实干,切实推动取得实效

(一)加快市场建设。以省港口运营集团等龙头企业为引领,高标准打造集船舶交易、航运中介、航运金融、航运租赁、船员劳务、水上运输等一体的现代航运业服务集聚区。建成“全航运要素、全生命周期”一站式航运政务服务大厅,集成中央部门、省、市三级事权108项航运政务服务事项,积极呼应航运企业、从业人员诉求,实现航运政务服务事项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的业务协同和集中服务,有效破解航运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多次跑”“往返跑”等难题。20241-6月,长江(芜湖)航运政务服务大厅提供政务服务7865人次,办结事项 11696件,船舶交易总量102艘、交易总金额6.07亿元,船企、船员满意度100%

(二)强化联动服务。与武汉海事法院、山东港口船舶服务公司等达成合作,在大市场设立商事纠纷调解中心和船员权益保护中心,搭建综合航运服务信息平台。芜湖海事局、皖江船检局和芜湖市港航(地方海事)管理服务中心签订《党建共建合作协议》,积极探索内河船舶转籍“不停航办证”的可行性,办件试点中仅用48小时为船方办理船舶登记注销证明书、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检验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船舶营业运输证、无线电执照和标识码证书共8本证书、办结转籍事宜,缩短法定时限达70个工作日。

(三)创新工作机制。为进一步释放芜湖船舶交易潜力,持续优化我市水路运输领域政务服务营商环境,坚持以企业需求为导向,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一次办”,在省内首创了“开航一件事”(“船舶名称核定”、“船舶所有权登记”、“船舶临时检验”、“船舶国籍登记”、“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核发”、“国内水路普通货物运输船舶营业运输证配发”等六事项实行“综窗合并受理,内部并联审批,一窗一次发证”。)。自2023年9月1日运行以来,共办理49件,其中2023年办理20件,2024年办理29件

二、抓好重点打造特色,不断增强内生动力

(一)全力提质增效。打造长江航运综合服务平台新模式成功入选全国自贸试验区第五批最佳实践案例为全国各地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中提供了安徽方案。积极争取省、市、区政策支持,推动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将大市场列入安徽省水运发展重点任务。经开区出台了《关于印发支持长江(芜湖)航运服务业集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一系列发展政策,编制了《现代航运业集聚服务区规划》等一系列发展规划。与上海海事仲裁委、安徽省航运商会、芜湖海事法庭达成入驻意向,安港保理、邮政储蓄等多家金融保险企业即将入驻。截至目前,已有65家各类航运企业提交入驻申请手续,其中近23家已办理登记注册。

(二)抢抓发展机遇。省港口运营集团公司出资收购芜湖市长江船舶交易公司51%股权,企业变更后进驻大市场。并与山东港口投控集团对接,立足大市场利用“互联网+航运交易”模式,抢抓《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政策机遇,支持船舶交易机构创新船舶交易模式,规范服务收费行为和标准,延伸服务产业链,拓展船舶交易、船舶租赁、船舶拍卖、物资处置、船舶评估等业务,扩大船舶交易量,提升安徽在全国航运市场的船舶交易市场份额,打造芜湖长江船舶交易指数。

(三)深入谋求发展。省港口运营集团公司向省海事中心请求在大市场建设长江(安徽)船员考试基地和内河船员培训学校。积极推进港口企业光伏、风力、岸电等新能源建设,节能减排,为创建绿色港口助力。全力做好安徽港口电子商城平台的开发和运营工作,拓展航运服务专区业务,为船员及企业提供便捷采购服务。

三、积极探索创新突破,持续发力纵深推进

(一)探索航运产业创新。在长三角G60科创走廊联席办支持下,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探索运用远程身份核验、音视频交互、屏幕共享等技术,推动航运服务事项跨层级、跨部门、跨区域联动办理。充分借鉴道路货运、客运互联网赋能发展经营,加快互联网数字经济与航运实体经济融合,利用好自贸区芜湖片区平台,在当前芜湖航运要素大市场的集聚基础上,为国内互联网航运物流经营等业务开展先行先试,推动水运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交易市场监管。市数据资源管理局牵头推进海事多元解纷中心和船员权益保护中心(芜湖市海事海商调解中心)建设,努力提供高效“家门口”服务,便利涉外、异地等企业不便实地调解案件的办理。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促进行业发展,打造健康有序的船舶交易市场,推动安徽船舶交易做大做强,以高质量的现代航运服务业全面融入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联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553-3110327,18226765978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