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办理船舶变更登记(船舶共有)的受理条件

发布时间:2023-12-15 16:41信息来源: 芜湖市交通运输局阅读次数:编辑:李凯 字体:【  

问:办理船舶变更登记(船舶共有)的受理条件有哪些?

答:1.申请人为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 2.有三分之二以上份额或者约定份额的共有人书面同意文书; 3.涉及抵押或者租赁的,还需要提供抵押权人或者承租人书面同意或者被告知证明文书; 4.发生登记或者登记变更行为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