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肥金牛500千伏输变电工程跨越永安河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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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申请办理的合肥金牛50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代码:2209-340000-04-01-821827)跨越永安河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材料(以下简称《航评报告》)已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5号),经审核,现予以通过。具体审核意见如下:
一、工程选址与平面布置
拟建线路工程于无为市开城镇横塘桥下游约3.8km处跨越永安河航道,工程段河势总体稳定、河道较顺直,与相邻涉航建筑物距离满足有关规范要求,与芜湖港总体规划无冲突,工程线路跨越永安河航道采取一档过河,线路跨越航道档档距476米,两侧跨越塔均位于大堤背水侧,《航评报告》中工程选址和平面布置方案基本可行。
二、设计通航水位
永安河(横塘桥-卞家拐)25km航道技术等级评定为Ⅶ级,原则同意《航评报告》水位分析成果。跨越处设计最高通航水位采用20年一遇洪水位10.1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
三、通航净高
拟建线路跨越档缆线设计弧垂最低点高程为29.5米,通航净高为19.4米,大于18.5米,根据《运河通航标准》(JTS180-2-2011),满足Ⅶ级航道通航要求。
四、代表船型、船队
原则同意《航评报告》经论证选取的50吨级货船(32.5m×5.5m×0.7m,总长×总宽×设计吃水,下同)、兼顾300吨级货船(55m×8.6m×1.3m、42m×7.4m×2.0m)作为设计代表船型。
五、航道与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基本同意《航评报告》中提出的航道与通航安全保障措施。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管线标,并负责标志的日常维护。
六、作出本审核意见的基础性资料
《合肥金牛500千伏输变电工程跨越永安河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武汉汇源科技咨询有限公司,2023年11月)、专家组技术咨询意见和《关于合肥金牛500千伏输变电工程跨越永安河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意见》(芜港港航〔2023〕118号)。
七、有关要求
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审核意见要求开展工程建设,积极配合我局及相关管理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开工建设前,建设单位应向负责航道现场管理的机构报送工程施工图设计中涉及航道、通航内容的资料。与航道、通航有关的建设内容完工后,应向负责航道现场管理的机构报送建设项目审核意见执行情况、施工临时设施及残留物的清除情况等资料。
八、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和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其中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较大调整且航道通航条件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开展补充或者重新评价,并重新报送我局审核。
(二)自本审核意见签发之日起三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开工建设前因重大自然灾害、极端水文条件等引起航道通航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办理审核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