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船舶现场监督相关事项

发布时间:2023-03-30 17:19信息来源: 芜湖市交通运输局阅读次数:编辑:李凯 字体:【  

问:船舶现场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二十二条规定,船舶现场监督的内容包括:1、中国籍船舶自查情况;2、法定证书文书配备及记录情况;3、船员配备情况;4、客货载运及货物系固绑扎情况;5、船舶防污染措施落实情况;6、船舶航行、停泊、作业情况;7、船舶进出港报告或者办理进出港手续情况;8、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相关费税情况。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二十六条规定,船舶现场监督中发现船舶存在危及航行安全、船员健康、水域环境的缺陷或者水上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处置。发现存在需要进一步进行安全检查的船舶安全缺陷的,应当启动船舶安全检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