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领域推广以工代赈工作的通知》解读
稳就业惠民生 扩投资促增收
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做好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领域推广以工代赈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部署在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领域推广以工代赈工作,进一步促进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推广以工代赈 发挥重要载体作用
以工代赈是促进群众就近就业增收、提高劳动技能的一项重要政策,能为群众特别是农民工、脱贫人口等规模性提供务工岗位,是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支持人民群众通过劳动增加收入创造幸福生活的重要方式。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以工代赈工作。前不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扩大以工代赈投资规模,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作用。
明确实施范围 吸纳当地群众参与建设
根据《通知》,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领域实施以工代赈的范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交通重点项目,包括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沿边抵边公路、港航设施、机场、公路客货运站等,对于这类项目,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符合进度要求等前提下,要充分挖掘主体工程建设及附属临建、工地服务保障、建后管护等方面用工潜力,平衡好建设和管护领域劳动合同制用工和以工代赈劳务用工之间关系,尽可能多地通过以工代赈方式吸纳当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
梳理项目清单 全过程周期推广
为扎实推进以工代赈工作,《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交通运输专项规划实际情况,研究确定能够实施以工代赈的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指导目录,分年度梳理形成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领域以工代赈项目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
同时,《通知》对如何在项目建设全过程周期推广以工代赈提出具体要求。在前期工作阶段,各地要研究开展以工代赈的建设任务和预期成效,合理明确用工环节和岗位数量;在施工组织阶段,要压紧压实各方在以工代赈务工人员质量安全培训、现场管理和权益保障等方面的责任;在项目建成后,要开展评价;在管护运营阶段,要积极吸纳符合条件的当地群众参与管护。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以工代赈项目的技术指导,紧盯建设项目各关键环节,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预防和杜绝以工代赈项目的腐败问题和侵害群众合法权益问题,确保好事办好。
做好技能培训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在以工代赈参与对象上,《通知》指出,相关项目要积极组织动员当地群众参与建设,可通过劳务公司、劳务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组织动员当地农村劳动力、城镇低收入人口和就业困难群体等参与务工,优先吸纳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强化组织领导 形成多部门协作合力
为确保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领域以工代赈项目落地实施,《通知》指出,各地要健全工作机制,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在属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合力推进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领域以工代赈组织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