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20-08-18 17:14信息来源: 芜湖市交通运输局阅读次数:编辑:牛浩宇 字体:【  

1.全面落实《建设方案》工作内容。2017年12月,市政府发布了《芜湖市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明确了芜湖市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任务、运营模式、监管体制、保障机制等内容。我市对建设方案进行全面实施,一是在我市港口保留的107个生产经营性泊位上配置了专用的船舶垃圾收集桶;二是2018年9月在长江沿线率先启动对船舶免费招收转运处置生活垃圾;三是在芜湖港14个作业区(码头)建成了船舶生活污水、油污水岸上固定接收设施,并于2019年底通过竣工验收,具备接收条件;在华谊码头新建密闭性污水收集箱。经过两年多的建设,2019年底已提前全面完成建设内容并投入运营。

2.及时修订并发布《芜湖市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根据交通运输部等四部委要求,2020年1月,我市对原有的《建设方案》进行了全面评估、修订。分类优化了船舶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方案,完善固定和移动设施相结合的接收模式、收费机制,促进接收转运处置环节相互衔接、设施高效利用、经济可靠运行。

市政府于4月22日发布《芜湖市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修订),目前,正按照修订后方案组织全面实施。

3.全面布署专项整治。根据今年元月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方案的通知》、省《关于印发长江(安徽)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立即安排开展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调查、摸底,督促港航企业立即开展自查自纠,逐船逐码头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根据问题清单着手制定了芜湖市整治方案。3月25日市交通运输局、芜湖海事局、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城管局六家单位联合发布《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芜湖)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具体部署、推进实施整治工作。5月21日,芜湖市交通运输局、芜湖海事局等6家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召开全市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推进会,芜湖市42家港口企业以及3家水上接收单位和1家船舶生活垃圾转运单位参加会议。通报了当前船舶与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形势和存在的问题,传达接收设施建设、转运、处置工作要求,全面部署整治工作。

4.持续开展污染突出问题整治推进工作。今年3月19日,对14家已建有生活污水和油污水接收箱的港口企业接收工作人员的操作培训,督促港口企业进行再培训并开展接收工作;无固定接收设施的港口企业,必须与船舶污染物水上接收单位签订协议,负责组织接收靠港船舶的生活污水和油污水,已于4月24日全部完成签订协议;未建生活污水和油污水接收箱的码头协议签订率达100%;要求港口企业6月底前,对靠码头船舶实施生活和油污水全面接收和转运;未建接收设施的9家企业须自行完成固定式船舶污水接收设施建设,确保在9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

5.开展港口自身环保设施和岸电使用建设。我市所有货运码头于5月底前全部完成了码头初期雨污水、生产废水等环保设施建设,并能良好运行。另外,组织港口企业码头岸电设施建设改造和航运企业船舶受电设施改造,落实岸电使用要求。从2018年起,加快港口码头岸电建设改造进程,到2019年底,全港码头(不含危险货物泊位)共专门建设、岸电桩91座和改造简易岸电设施5座,完成码头岸电全覆盖,建设新码头岸电设施同步建设,并率先推动6家大型货运码头和集装箱码头使用岸电。

6.着力提高港口船舶污染物水上接收能力,加强水上污染物接收备案管理。2019年对船舶污染物水上接收单位备案1家后,指导另外2家接收单位在今年3月中旬完成了备案。增加了4艘水上接收污染物船舶;现3家水上接收单位共有9艘船舶开展水上接收工作,并与所有还没有建设污水接收箱的码头签订了靠泊码头船舶生活污水和含油污水的接收协议。

7.加快推进船舶污水垃圾港口接收站项目建设。为有效解决芜湖市港口接收设施能力不足和与转运处置设施衔接不畅问题。我市拟于芜湖港三山港区东汇港务码头下游选址建设船舶污水垃圾港口接收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为:建设1座船舶污水垃圾接收专用码头,船舶生活污水直接接入三山滨江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建设船舶污水预处理、供电、给排水、通信等设施。项目已列入2020年政府性投资计划,并已完成申报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相关工作,年内开工建设,该项建成将解决港口接收设施能力不足和与转运处置设施衔接不畅问题。

8.加快推进LNG加注站项目建设。芜湖长江LNG内河接收(转运)站项目,是交通运输部下达省政府的任务,省政府将此项任务落实我市实施,要求必须在9月底开工建设。时间紧,任务重。目前已完成项目核准、规划选址、土地预审、航评、通航安全、环评、岸线等审查或审批手续,陆域部分工程于4月15日正式开工建设,LNG加注泊位码头水工工程全力落实9月份开工建设。

9.大力推进100总吨至400总吨运输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染改造工作。5月29日,我市组织召开了100总吨至400总吨运输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染改造工作推进会,会上将上级有关污水改造的文件精神传达至全市178家水运企业,要求水运企业认真贯彻落实文件要求,积极主动对有关船舶进行生活污水防污染改造;同时市港航管理服务中心成立工作专班,由中心分管领导兼专办办公室主任,抽调职能科室人员,组织、协调推动全市污改工作。市港航管理服务中心主要领导对接地方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协调推动污改工作;深入水运企业、污改装置设备厂家、污改装置安装一线,督促、指导污改工作。同时,市港航管理服务中心根据芜湖市辖区改造船舶数,按月制定了全市船舶推进进度表,督促辖区船运公司,自行制定进度表,督促企业不折不扣的年内完成任务。

10.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长江芜湖港船舶水污染治理工作协调机制和部门联动协作机制,由海事、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住建、城管等部门共同参与,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商讨联合检查情况以及其他日常工作中需要沟通、协调的问题,实现工作的有效衔接,推进联合执法、工作进展和信息共享,形成船舶污染治理工作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