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使用人确认公示(2019年第5期)

阅读次数: 编辑:管理员来源:芜湖交通局 发布时间:2019-12-19 00:00 字体:

2019年第5期)

为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和《芜湖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市运管处按照实际出资和自主经营的原则,对全市非公司化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使用人进行重新注册登记确认。经实际使用人申请、注册服务公司同意,拟确定下列26名人员为相关车辆经营权使用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191220日到1229日。

相关车辆及经营权权益人对拟确认的使用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市运管处城市客运管理所反映,联系人:晋洪彦 联系电话:2861074。 逾期市运管处将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经营权使用人注册登记。

特此公示

芜湖市运管处城市客运管理所

2019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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