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港航(地方海事)管理服务中心

阅读次数: 编辑:牛浩宇来源:芜湖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0-08-07 15:36 字体:

  第一条 根据《中共芜湖市委、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芜市发〔2019〕5号)和《中共芜湖市委办公室、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芜市办〔2019〕17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芜湖市港航(地方海事)管理服务中心为政府举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县级建制,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供给,隶属市交通运输局管理。

  第三条 市港航(地方海事)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海事、港口、航道、水路运输等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标准。

  (二)参与编制港口、航道、水路运输、海事等行业有关发展战略、发展规划、行业政策、标准规范。

  (三)负责运输船舶、船用产品等相关设施的法定检验工作。

  (四)指导全市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

  (五)承担航道及航道标志标牌(不含长江干线)的建设、养护工作

  (六)承担港航服务信息化建设和维护工作。

  (七)承担水运经济运行分析、行业统计、信息调查等服务工作。

  (八)承担港口、航道、水路运输、海事等水运行业技术交流、课题研究和政策研究等工作

  (九)承担组织、指导水路运输从业人员的培训、考试等服务工作。

  (十)协助做好水运行业安全生产、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国防交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

  (十一)协助做好全市港口经营和建设、航道建设、水路运输经营、地方海事行政许可的受理和办理等事项前期工作。

  (十二)承办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工作。

  第四条 市港航(地方海事)管理服务中心9内设机构和8个下设机构,均为正科级。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文秘档案、政务信息、信访、会务、年度目标考核、后勤行政以及固定资产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议案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政务公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和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2.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科。负责党建工作;承担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和劳动工资等工作;承担党风廉政、纪检监察等工作;负责新闻宣传、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

  3.财务审计科。负责中心预决算的编制和管理工作;负责中心预算资金的申请、拨付、会计核算、监管工作;承担港航相关项目资金预算草案、分配方案编制、调整、监管工作;负责中心内部审计工作;负责资产价值管理清查及核算工作。

  4.水运科。协助做好水路运输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水路运输企业服务质量监测、评估工作;承担水路运输和服务行业发展研究工作;参与组织重大活动保障、重点物资及节假日期间水路运输工作协助做好水运行业安全生产、节能减排、国防交通等工作。协助做好全市水路运输经营等相关工作。

  5.港航科。协助做好港口、航道建设及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负责全市航道及航道标志标牌(不含长江干线)的建设、养护沉船打捞的组织工作;负责全市航道网运行的监测、预警和技术支持工作;承担港口企业服务质量监测、评估工作;参与和协助港口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港口设施保安工作。协助做好全市航道建设、港口经营和建设等相关工作。

  6.海事科。协助做好海事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协助做好船员考试、发证工作;参与通航安全评审船员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参与和协助处理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工作。协助做好地方海事管理等相关工作。

  7.船舶检验科。负责管辖范围内的船舶、上设施和船用产品的法定检验及发证工作的管理;负责中心的验船师管理;参与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相关船舶技术问题的调查;负责船检数据统计工作。

  8.规划建设科。协助做好港口岸线、陆域、水域、港口建设项目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参与拟定港口基本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岸线资源开发利用实施规划、港口总体规划、港区和作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承担组织全市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以及业务咨询指导工作;负责水运经济运行分析、行业统计、信息调查等服务工作。

  9.法规科。负责中心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工作,组织开展政策法规研究、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及法制服务延伸工作和安全工作

  (二)下设机构

  1.直属港航(地方海事)管理服务分中心。行使辖区范围内港航(地方海事)公益服务职责。

  2.港航工程处。负责组织辖区公共港口设施和航道建设工程的实施工作;负责组织航道航标等设施日常养护工程的实施工作;负责组织中心内部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实施工作。

  3.船检办事处。省港航服务中心委托,对辖区内船舶实施法定检验;负责船检服务申请受理实施等工作;负责船检业务档案的管理;负责证书日常管理;负责船检测量设备、设施的管理和使用。

  4.水上交通服务处。协助做好辖区范围内的水路运输、港口经营、船舶管理等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等前期工作;负责港航企业(辅助业)、船舶、船员许可证(照)和批准文书的制发;协助做好有关上报项目的受理与转报等事项前期工作。

  5.无为市港航(地方海事)管理服务分中心。行使无为范围内港航公益服务相关职责。

  6.芜湖县港航(地方海事)管理服务分中心。行使芜湖县范围内港航公益服务相关职责。

  7.繁昌县港航(地方海事)管理服务分中心。行使繁昌县范围内港航公益服务相关职责。

  8.南陵县港航(地方海事)管理服务分中心。行使南陵县范围内港航公益服务相关职责。

负责人:牛义

办公地址:芜湖市北京西路6号

联系电话:0553-3849158

邮编:241000

邮箱:whghgl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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