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20-01-03 16:44
来源:芜湖市交通运输局
阅读次数:次
信件编号: | 202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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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通往小圩村的道路 |
来信时间: | 2019-12-27 00:00:00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沈巷镇双坝村委会小圩自然村的村民,在这里我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能够看到我的这条讯息。是这样的,从沈巷镇通往我村的道路已年久失修,现道路已坑坑洼洼,对于村民出行已经构成严重影响!此路为进出村的唯一道路,纵观我村方圆皆修了水泥路,为何我村至今无人问津,是否因我村颇小(约20户)!至此引村民不解,还望各位领导答疑解惑。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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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芜湖市交通运输局
   答复时间:2020-01-03 16:44:36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根据《安徽省农村公路条例》:县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公路工作。因此,您可向乡镇人民政府反映此事,由乡镇人民政府将计划报至县(区)人民政府,再由县(区)人民政府报计划至我局,由我局向上级申报,待计划下发,即可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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